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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次数:

 


 

教离退〔2021〕2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意义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伟大的育人工程,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成立关工委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性安排,是我们党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同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我省教育人口多与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充分发挥“五老”作用,调动更多教育资源,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服务,也是我省教育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总体格局,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工作体系,纳入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范围,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关工委的工作定位、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促进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

二、全面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各项建设

教育部党组《意见》是新时代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意见》要求,把加强关工委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加强关工委组织、队伍、班子、办事机构、体制机制等各类建设,确保关工委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省、市、县(区)、乡(镇)和高校关工委组织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本科院校二级学院、职业学校、中小学关工委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民办院校、幼儿园建立关工委组织,实现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关工委组织全覆盖。目前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对辖区内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凡是未建立关工委或关工委组织不健全,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尽快建立或调整充实关工委组织,人口规模较小、学校校数少的乡(镇)可以依托中心校联合成立关工委组织,统筹负责各学校的关工委工作。年底前将关工委建设情况报省教育厅关工委。

2.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特点新变化,开阔视野,拓宽思路,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奖励促动等方法,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身体健康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升核心层、巩固骨干层、扩大参与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3.加强班子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加强关工委班子建设。关工委以老同志为主体,要精心挑选从同级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有奉献精神、热心青少年成长和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充实到领导班子中,特别要重视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命。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身体、年龄等原因缺位的,要及时补充到位,做到班子结构合理、有出有进、进出有序。中小学校也要注意发挥老同志重要作用,积极动员、选聘一些已退休的校级领导、老教师、德育工作者加入关工委班子,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4.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重视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或办公室)建设,选配服务意识强、热心关工委事业、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负责人,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命。要确保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年度考核制度。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明确相对固定的兼职人员负责关工委(关工小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合理计算工作量。

5.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组织、宣传、思政、人事、财务、离退休等相关部门为关工委委员单位,着力构建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关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将委员单位助力关工委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及考核目标。推动关工委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联合,各尽其责,协同配合。指导关工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请示汇报、信息简报、宣传交流、档案管理、总结奖励等规章制度,提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1.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履行领导职责,确保关工委工作“有人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明确一名同级党政领导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并担任关工委主要领导职务,真正发挥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同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关工委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注意发挥关工委作用,确保关工委人员“有事干”。要以“党建带关建”为引领,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党建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青少年成长需要和关工委能力特点,为关工委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明确目标、安排课题、布置任务,支持关工委开展各项力所能及的工作。

3.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关工委工作“有资源”。各地各校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专题会议,要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要把关工委教育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保证关工委班子成员和“五老”骨干定期接受培训。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保证专款专用。

4.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细化制度安排,确保“五老”发挥作用“有条件”。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和坚持日常工作的“五老”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培训等的“五老”按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补贴。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的驻会关工委领导和返聘的办事机构的“五老”,应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有关规定。对担负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应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探望慰问,相关费用也从工作经费中列支。

5.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激励,确保“五老”施展才华“有热情”。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关工委和“五老”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要大力弘扬“五老”精神,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典型,为全方位育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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