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关字〔2023〕6号
各学院关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师生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积极贡献智慧力量,经校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一年一度评选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学雷锋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单位、志愿服务团队和青年教职工生。
二、评选条件
(一)学雷锋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相对固定的成员(可为一个院或班级,也可以是学生社团、服务团队等),原则上成员数量不少于10名,组建时间不少于2年。
2.工作机制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健全,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了长期志愿服务基地;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高尚,无不良记录。
3.立足岗位学雷锋。单位学雷锋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成员立足岗位学雷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具有本单位本专业特色。
4.单位精神面貌好。成员努力学习,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守纪律,敬业奉献,文明程度、道德素质高。
5.志愿服务成效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所进行的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欢迎和好评,在校内外有一定积极影响。
(二)学雷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成绩优秀者;
2.乐于助人,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团结互助,长期坚持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者;
3.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做出贡献者;
4.扶弱助残,送温暖、献爱心,资助或帮助他人脱离困境,事迹突出者;
5.敬老孝亲,遵守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或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事迹突出者。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名额。各单位推荐学雷锋先进集体、学雷锋先进个人名额见附表。学雷锋先进集体、学雷锋标兵由学校关工委按照规定从各单位推荐的学雷锋先进集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中遴选。已获得学校“学雷锋先进集体”“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推荐。
(二)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坚持好中选优,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各单位所推荐教职工本年度无违纪、学生本年度无挂科和违纪情况。
(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研究确定人选严格按照2012年12月5日校关字〔2012〕1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须于2024年1月中旬前将推荐表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校关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18376082@qq.com。
联系人:王惠杰 电话:7355819,18539020963
四、组织领导
各学院关工委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此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筛选,把评选表彰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化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过程,化为改进提高、创新发展的过程,推动我校学雷锋活动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23年度许昌学院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许昌学院学雷锋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3年度许昌学院学雷锋先进个人推荐表
许昌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2023年度许昌学院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先进集体(个) |
先进个人(名) |
1 |
文史与传媒学院 |
1 |
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3 |
外国语学院 |
1 |
6 |
4 |
法学院 |
1 |
3 |
5 |
商学院 |
2 |
11 |
6 |
教育学院 |
1 |
7 |
7 |
数理学院 |
1 |
4 |
8 |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
1 |
8 |
9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1 |
6 |
10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1 |
6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9 |
12 |
食品与药学院 |
1 |
5 |
13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5 |
14 |
体育学院 |
1 |
4 |
15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 |
7 |
16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4 |
17 |
医学院 |
1 |
8 |
18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16 |
19 |
弘毅书院 |
|
7 |
20 |
博雅书院 |
|
8 |
注:除二级学院外,校各直属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学雷锋先进个人条件的青年教职工。
附件2
2023年度许昌学院学雷锋先进集体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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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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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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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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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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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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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校关工委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备 注 |
1.“单位”指所在学院或部门; 2.请各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可另附详细的先进事迹材料。 |
附件3
2023年度许昌学院学雷锋先进个人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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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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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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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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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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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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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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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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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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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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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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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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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校关工委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备 注 |
1.请各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可另附详细先进事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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